肯亚诈骗案5台籍嫌犯北京遭判刑 最长要关12年
▲肯亚诈骗案5名台籍嫌犯在肯亚遭遣返大陆,3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其有罪(图/翻摄自新华社)记者吕晓雯/综合报导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3日早上,对2016年8月从肯亚押解回大陆的40名触犯跨国电信诈骗案人员,进行一审宣判,处以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和对部分罪行严重的人员剥夺政治权利,遭求刑的嫌犯当中,有包括张岑在内的5名台湾籍嫌犯。
包含台籍嫌犯张岑等在内的40人,于2014年9月至11月陆续出境到肯亚,参与了电信诈骗集团犯罪,嫌犯系利用电信网路技术诱导被害人,向指定银行帐户内转帐或汇款,后通过远端操控等技术手段,对被害人的电子银行帐户进行转帐操作,从而骗取相关被害人钱财。
该犯罪组织以一部分人员冒充医保局或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部分人员冒充公安,还有其他部分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等方式,共同虚构被害人因个人医保卡资讯泄露,或被冒用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诱使被害人拿出钱财,最终获得利益,受害人包括陈某、赵某等20余人,不法所得超过人民币122万(约台币550万)。
▲此次宣判有包括部分被告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图/翻摄自法治进行时微博)肯亚案的5名台籍犯,于2016年8月遭指控涉嫌非法利用电信网路、实施和参与有组织的诈骗犯罪等,遭肯亚逮捕后获判无罪遣返,可肯亚却将台籍嫌犯遣送大陆,当时台湾驻南非代表陈忠,曾就此事表示过抗议,无奈最后嫌犯仍由大陆接收。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曾判决44名台籍涉及肯亚电信诈骗嫌犯有罪,包括主嫌张凯闵、林金德等都被各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被告刑期介于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
此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其中10人是主犯,30人是从犯,个人将依罪不等,判处12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部分严重者将剥夺政治权利。由于案情受瞩目,因此宣判时有包括部分被告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列席旁听。▼2016年8月爆发的肯亚案,被奈洛比时报形容为两岸外交人员的短兵相接。(图/翻摄自奈洛比时报)
陆委会针对此案表示,台湾已经从2016年以来,加强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事宜,并且将之列为重点治安工作,更修正了刑法、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法律,也通过刑事司法互助法,完备跨境罪赃返还陆方之法律基础,还与其他国家共同合作,破获多个诈骗集团,成功遏止犯罪集团不法企图。
陆委会同时呼吁,「针对陆方法院之判决,本会希望陆方应确实保障相关人员应有的司法权益,并提供家属探视的便利,本会也要呼吁陆方,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仍然持续发生,陆方的单方作为,只是事倍功半的作法,没有办法有效遏止跨境电信诈骗犯犯罪,只有两岸积极合作、共谋解决方法,才能釜底抽薪、揪出幕后的犯罪首脑,澈底瓦解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并落实追赃返赃工作,以保障两岸人民的权益与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