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12海哩内捕捞 海巡登船取缔8名陆、菲籍渔工
雇用合法外籍渔工,却进行违法捕捞!淡水海巡队26日上午9时30分执行海上巡逻勤务时,登检一艘新北市野柳籍「长O号」渔船,结果发现该船上雇用陆籍、菲籍渔工于12海浬内违法作业,全程录影搜证后将船长、渔工带回侦讯,讯后依法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淡水海巡队在淡水河口外8点3海浬处,发现了野柳籍「长O号」渔船,他们进行登检后发现,陈姓船长虽然合法雇用外籍渔工,但却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5条第4款规定,于12海浬内进行捕捞作业,因此当场将5名陆籍、3名菲籍渔工一并带回侦办。
陈姓船长供接受侦讯供称,他们25日从野柳出海后,本来是先到12海浬外进行捕捞,因为虾群后来移动到12海浬内,他们跟随虾群捕捞没有发现,不小心才误进12海浬内违法作业。陈姓船长侦讯后被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淡水海巡队表示,海巡署人员执行「护永专案」,都是为保育海洋资源永续发展,对于海上非法渔业行为,将持续严格取缔,呼吁民众一起守护海洋,如有发现违规行为,请利用海巡「118」免费报案电话或透过渔业电台通报,海巡队将立即前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