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拖网违规 台南海巡搜证取缔

台南海巡队10039艇,发现高雄市渔船,进入南市离岸3浬内海域违规拖网作业。(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海巡队10039艇,发现台南市曾文溪口外海2.1浬处有高雄市籍「福」字号渔船,利用暗夜视线不佳及海象恶劣之环境因素做为掩护,进入台南市离岸3浬内海域违规拖网作业,该艇即进行搜证,并广播要求该「福」船停止作业、立即起网,因当时海象恶劣无法登检,即依其所违规之事实全程拍照、摄影搜证,予以迳行搜证函送裁处

台南海巡队指出,「福」船于8月29日14时55分自高雄市兴达渔港安检所报关出港,随即前往取缔海域进行违规拖网作业,经该队 10039艇在30日凌晨1时33分许发现,确认该船于公告禁止之海域进行作业,违规事证明确,全案以违反渔业法规定,搜证后函送主管机关裁处,可裁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 万元以下之罚锾。

海巡署呼吁渔民朋友,为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海巡署必定戮力执行「护永专案」,严格取缔破坏海洋环境及生态之各项违规作业,请渔民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有发现破坏海洋生态或是海洋环境者,请拨打海巡免费服务专线:118,台南海巡队「护永专案」专线:(06)2620219,海巡人员将立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