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诈骗案台籍主嫌重判15年 法务部:中国无视台湾请求

肯亚案台嫌今遭判重刑。(图/资料照/翻摄自陆网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肯亚电信诈骗案主嫌张凯闵等44名台湾人,2016年4月遭全数遣返中国北京关押,当时引发台湾抗议和讨论,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宣判,其中33人上午已遭判刑,张凯闵和林金德各被判15年,其他人则是2至15年不等。对此,法务部新闻稿表示,大陆地区无视台湾共同合作打击诈骗犯罪的请求,独占证据资料,迳自侦办审理此等犯罪,以致台湾司法机关无法澈底制裁两岸诈骗集团,使之坐收免受追诉之渔利,本部深表遗憾。

由于肯亚诈骗案共3个案子,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今上午9时、10时30分、下午2时30分宣判。被告指控在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在肯亚、印尼境内参加诈骗犯罪组织进行电信诈骗,共骗取185名中国大陆民众,得手2900余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3亿余元)。

法务部表示,基于两岸共同打击跨境犯罪,保护无辜受害民众的立场,对于大陆地区司法机关严厉制裁不法诈骗份子作法,表示理解。然而,对大陆方面未能遵守2016年4、5月间双方在大陆北京及珠海所达成,应优先由两岸合作侦办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共识,大陆主管机关亦未回复法务部为深入侦办被告共犯集团,多次向大陆方面提出之司法互助请求,则表示十分遗憾。

法务部还说,大陆地区无视台湾方面共同合作打击诈骗犯罪的请求,独占证据资料,迳自侦办审理此等犯罪,以致台湾司法机关无法彻底制裁两岸诈骗集团,使之坐收免受追诉之渔利,本部深表遗憾。对于本件台籍被告,呼吁请大陆司法机关确保此等人员合法诉讼权利,并基于人道考量,同意家属探视。此外,应尽速回复并提供我方所提出侦办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之调查取证请求,让台湾司法机关得以一举缉获、追诉诈骗集团首谋份子及其共犯,以保障两岸人民免遭犯罪集团侵害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