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室‧报‧告-强制收回「公司债」的风险
台股强制收回公司债再添一例,继荣成及台光电强制收回公司债之后,阳明海运于2月9日通知,国内第五次有担保转换公司债(阳明五)提前行使强制赎回权,并且订于3月11日终止买卖。
只不过阳明五最后转换日及最后交易日分别为3月9日及3月10日,换言之,投资人一定要在3月7日以前买进,才可以转换成现股,若在8日之后贸然买进,将出现来不及转换成现股的命运,每买一张可转债现亏六成。
台股交割结算采T+2模式,强制收回公司债的最后交易日应该比转换日提早二天,才可以确保投资人来得及转换成现股,另外,近年来强制收回公司债的比重不低,证期局应提早备妥可转债提前收回的「交易SOP」,以确保投资人权益。
阳明五在3月8~10日在股市持续交易,这三天分别成交14张、16张,以及零成交,这三天投资人若以每张23~24.5万元买进的可转债,因转换时间已过,将面临被公司以10万元强制收回,每张现赔近15万元。
台股近年来出现多次强制收回公司债价差纠纷,大多因未考量T+2的问题,或是上市柜公司宣布时间过短,造成投资人无法转换,产生投资人市价买进,公司派以面值收回的惨状。
据了解,阳明五在3月10日时仍有1,000张未转换,换算成股票逾9,000张,若下市前来不及转换,投资人就莫名损失1.5亿元。业者建议,强制回收可转债交易面一再出现问题,主管机关不能将责任丢还给投资人,也应该将最后交易日期提前至交割安全期,以免善意第三人接到最后一棒。
近年来台股衍生性商品众多,牵涉分割、减资、赎回、收回等层面更广更深,主管机关应扮演守门员角色,避免投资人「买到就是亏到」的风险,让台股更臻完善,交易制度更具国际化。
其实,可转债的眉角不少,近年来可转债开始分拆为可转债及可转债选择权,持有可转债选择权之投资人仅需支付权利金享有同等权利具有高度杠杆之效果,吸引不少投资人争相认购。但因已下市乐升采用可转债方式套利,因此可转债分拆的情况较以往退烧。
然强制收回可转债的风险在哪里?投资人什么时候会碰到公司强制回收的风险?根据「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自律规则」(自律规则)第16条规定,转换办法可能订有收回权条款,即若可转债流通在外余额低于原发行总额之10%者,或者普通股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证券商营业处所之收盘价连续30个营业日超过当时转换价格达30%者,发行公司得依转换办法行使收回权,以现金按约定之价格(通常为面额加上约定之利息)收回全部债券。
回过头来看,阳明五可转债每张面额10万元,利率为0,转换价是10.4元,原始投资人每张债权约可以换9.6张股票,近期阳明海运股价持续走高,投资人若顺利转换,将成为最大赢家。但若在3月9日前未能转换,或是傻呼呼的在3月8日之后在集中市场买进阳明五,将错失黄金转换期,最终命运将面临公司以10万元面额回收,错失赚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