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秋后算帐」侯宽仁? 陈师孟调查提四疑点
前总统马英九在总统任内议处将其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的检察官侯宽仁,监委陈师孟认为妨害司法公正,申请自动调查。监察院今通过陈师孟提出的调查报告,陈师孟指出,监委不能对总统行使弹劾,且本案也不是以追究相关人为行政责失为目的,因此他仅提出四大疑点,供国人与历史公断。
陈师孟表示,前总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发生特别费案,当时在黑金中心的检察官侯宽仁负责办案,在2007年3月13日起诉马,马也在当天宣布参选总统。特别费案经一审判决无罪,侯提起上诉,二审仍判无罪,检方继续上诉三审,2008年最高法院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
陈师孟表示,经调查后,他认为本案有四大疑点。第一,法务部在收到马英九交给王清峰的陈长文投书剪报后,对侯宽仁态度丕变。第二,台高检考绩会原本对侯宽仁「不予议处」,但在检察长复议、法务部要求再查明后,该署在五个半月开了五次考绩会,逸岀行政究责常态。
第三,台高检考绩会决议对侯予以「发命令使之注意」处分,但经法务部层层修改后,最终侯遭申诫一次。第四,马英九2008年就任总统后,侯宽仁当年的考绩即为乙等。2010年马总统将陈长文剪报给法务部,当年度侯宽仁曾获一大功,年度考绩却再次乙等。
陈师孟表示,人事惩处案件有无「秋后算帐」,本来就难以既存事证查明,虽然综整出候寛仁遭惩处䅁四大疑点,但是正副总统非属监察院职权行使对象,本案也不以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失为目的,而是本于对真相负责,将来龙去脉理清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