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高级民宿杀游民诈保案件 更二审因速审法轻判17年

淡水民宿游民诈保案,今更二审予以轻判。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视觉中国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淡水区高级民宿「老董的家」,负责人李宪璋被控于2007年间,利用连姓女友与游民假结婚、再带到大陆员工旅游而杀害诈领保险金。检警李男连女等人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李男2度遭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院更二审23日宣判,因《刑事妥速审判法》等关系,轻判李男17年、连女8年,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07年间,刑事局接获保险公司报案,发觉「老董的家」负责人李宪璋举办的员工旅游有问题全案于2008年侦破,检警单位认为李男因积欠债务,竟安排女友连上莹(后改名为廉钰湘)与游民假结婚,并安排2人到大陆地区蜜月旅行;但因连女拒绝,李男改安排2名男人陪同游民到大陆「员工旅游」。抵达当地隔天下午,2男将游民带到黄山卧云峰一处观景平台假装拍照留念,趁四周无人,将梁男推落山崖摔死。

而检警发现,李男在事发前就为游民投保高额保险,事发后连女也不断催促保险公司理赔6200万元,案情颇有疑问。经过抽丝剥茧后,检警认为李男、连女等人涉嫌以假结婚方式,杀害游民并诈保,因此侦查行动,除了逮捕李男等人以外,并救出4名游民。经过清查后,发现民宿来来去去共私行拘禁19名游民。原来李男等人除杀害游民外,也以游民为人头,向银行诈贷高达1亿3千余万元。检方最后依照杀人、伪造文书、诈欺取财等罪,对2人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李男重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20年,但更一审又改判他无期徒刑;同案连女也被认定犯下杀人罪,一审判刑11年、二审与更一审均改判10年6月。案经撤销发回,更二审于23日宣判,高院认定李男、连女共犯杀人罪,另外李男又犯下多个伪造文书罪,但因本案审理超过8年,有《刑事妥速审判》适用而减刑;又加上2007年《减刑条例》的减刑,最后更二审将李男轻判17年、褫夺公权9年,连女轻判8年、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