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杀游民诈保 民宿老板轻判14年

13年前「老董的家」民宿负责人宪章(前右起),囚禁游民杀害诈保案经刑事局查获,将他和共犯女友连上莹杨明璋宋进财移送法办。(本报资料照片

13年前经营淡水民宿「老董的家」的李宪璋,安排女友连钰湘与游民假结婚后,将对方带往大陆旅游再推入山谷致死诈领保险金;案经最高法院审理,认定依民国96年罪犯减刑条例及刑事妥速审判法,李男连女可两次减刑,依杀人罪判刑14年、8年并无不当,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本案原有4名被告,审理中2人因病死亡,只剩李宪璋,原名连上莹的连钰湘,案发后李、连关押至今。这件震惊社会的囚杀游民案,导因49岁的李宪璋债台高筑无力还债,从2005年6月起,透过绰号「杨志成」的男子,在当时的台北县市桃园县车站公园,将游民骗到「老董的家」等处地点囚禁看管。

李拿游民证件银行开户、申请信用卡,并虚设公司让游民担任负责人,制作不实薪资资料、银行存折等,累积游民信用,让银行误以为游民「有偿能力假象,再向银行贷款并私吞款项,3年内贷得款项高达1亿多元。

李还安排游民梁干昌与女友假结婚,并安排梁与杨明璋、宋进财等人到大陆黄山旅游,行前为梁投保5000万平安险,将连女列为受益人旅行中,杨趁大雾诱骗梁到山崖边的栏杆拍照,示意宋把风将梁下山死亡,回台后拿大陆官方死亡证明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被梁父察觉有异报警,李宪璋才未得逞。

一审将李判处无期徒刑后,缠讼多年,直到高院更二审将李男杀人罪判刑14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李宪璋另犯2个伪造文书罪,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