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C运动委员会竞选 名气、国力是关键
▲里约奥运期间将进行运动委员会选举。(图/资料照/达志影像/美联社)
林怡君所参加的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国际奥会)运动委员会选举,任期为8年,是运动员与IOC之间沟通的桥梁,主要在替运动员争取福利,反映运动员心声。
IOC运动委员会从1981年开始运作,由当时主席萨玛兰奇(Juan Samaranch)发起,并将其纳入奥林匹克宪章,为一个12人的组织团队。
每届奥运(夏季、冬季皆有)都会选出4名新成员,IOC则可指派最多7名担任运动委员会,并由参加奥运的选手采不计名投票,投票者必须投给4个不同国家选手。
一般来说,主流运动或名气较大的选手当选机会较大,另外就是来自运动大国的选手,因参赛选手多,会获得较多自家人的选票。
上届伦敦奥运当选的4人中,获得第一高票的是与林怡君同为射击选手、来自斯洛伐克的巴尔特科娃(Danka Bartekova)。
参加选举的候选人,至少是参加当届或前一届奥运的选手,且无禁药前科,竞选期间不得透过第三方人士以及电子媒介拉票,也禁止赠送任何物品,奥运期间不得在特定区域拉票,如选手村、竞赛场馆。
‧向IOC提出改革建议并参与IOC事务‧担任各国奥会、国际单项运动总会、国际反禁药组织等沟通桥梁‧参与奥运候选城市评估工作‧参与运动员反禁药相关工作‧监督IOC运动会生涯规划工作‧鼓励女性投入运动相关事务‧提倡健康环境义务
(图/资料照/达志影像/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