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无人机禁止飞越人群、航空站 最高开罚150万
2个月前台北市发生陆客操纵遥控无人机撞击101大楼后,行政院会24日通过《民用航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15公斤以下由地方政府管理,以上的遥控无人机将由民航局管理,但若是在机场等不可飞行范围,无论是自用、营利或是重量,都将开罚30万到150万。
草案在民航法内设立专章管理遥控无人机,以最大总重15公斤为限,15公斤以上由民航局管理,15公斤以下由地方管理。对于国际上有国家以25公斤为限,行政院初期的会议也暂定以25公斤为分界,最终院版定案却更为15公斤,交通部次长曾大仁表示,经过与地方政府讨论,决定依据无人机的规格、用途做更严格的规范,民航局标准组组长林俊良补充解释,一方面也是因为台湾地狭人稠。
遥控无人机飞行空域也有限制,自用可在400呎(约40层楼)以下,白天能清楚目视的状态飞行,但须避免飞越人群操作;营利则需另外申请资格,但可以在夜间及飞行高度超过400呎,2者都需考照,得委托民间协助。
林俊良说,规划15公斤以上的「自用」遥控无人机,限制就是飞行高度在400呎(约40层楼)以下,需在白天也就是日落日出之间,可以目视操纵的状态,另外则是不能飞越人群上空。
15公斤以上「营利」用途的遥控无人机,则是必须跟民航局申请,像是使用人、公司等等,如果是机队,民航局会编号注册,一旦发生操作不当掉下来等意外,可以依编号得知,也可能可以超过400呎、在夜间飞行,「在安全情况下可以在范围外去操作。」
罚则部分,林俊良指出,若是在人群上空操纵遥控无人机,自用将开罚1万到5万元,营利部分开罚6万到30万元,不过若是在机场等不可飞行范围,无论是自用营利或是重量,都将开罚30万到150万。
曾大仁表示,无人机的机器验证、使用人操作训练资格等,将等立法院通过母法后,再订定子法规范,中央将协助地方政府订定相关自治规则。
另外15公斤以下的遥控无人机交由地方管理,林俊良说,基本上建议地方政府就不考照,就像管理遥控飞机一样,只要规范哪里可以玩就好,以及避开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