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打造行善环境 让公益流行起来

专访立法委员王育敏杨玉欣江惠贞

采访/金丽萍秦振家 文、摄影/秦振家

创新问政 让老百姓富起来

台湾正值转型关键时刻,而国会经济发展架构建立的过程中,更扮演关键性角色。为此,《理财周刊》特别开辟这个专栏,邀请立法委员针对其关注领域,发表精辟观点,借此汇聚创新问政的积极力量,成为再创台湾经济奇迹动能,让全民富起来。

在我们的社会里,做公益、赚大钱,似乎被一股约定俗成的气氛,划下楚河汉界。但,真是如此吗?欧美日韩落实推动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相关法案的经验告诉我们:不尽然;借由推动社会企业多元的发展方向,不仅可让做公益的爱心股东获得合理投报率,也可以合理薪酬条件,吸纳一流人才投入社会企业的行列

关注社会企业 凝聚善的力量最近立法院对服贸闯关一案争吵不休,但此际,仍有王育敏、杨玉欣、江惠贞等立法委员关心社会企业发展,积极在院内凝聚一股善的力量。主张制定公益公司专法的王育敏表示,社会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解决社会特定问题,如长期照护、游民等;另一类则是从事一般业务,但公司负责人和股东愿意提拨一半以上的盈余,从事社会公益。社会企业是以推动公益服务为目的,获利只是手段;只是,就现行公司法规定,一般企业开宗明义,即设定「以营利为目的」,所得利润必须依规定分配给股东,和社会企业的中心目的不同。制定专法 给予公益公司法律位格因此,王育敏认同,台湾应针对社会企业设定公益公司专法,给予法律位格,让社会企业在法令上有所依循,并吸引创投和民间有心人士参与投资。而公益公司所保留盈余投入社会公益的部分,政府应给予税负奖励,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办公室入口处挂着圣法兰西斯祷告词的杨玉欣,谈起公益,兴奋极了。杨玉欣说,应该让公益在台湾流行起来。同时,她认为,公益的光谱很长,就社会企业而言,为让它更具创新能量与运作效率,可以考虑与非营利组织分开思考,以专法进行规范。至于,社会企业的盈余分配,多少回馈股东,多少投入公益,可进一步讨论;只是,除作为公益用途外,仍应善尽缴税责任。公益闯入商业丛林 还能保有初衷吗?对于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立法委员江惠贞也不遗余力,只是,她提醒,讨论制定公益公司专法时,应面对具体存在的现实问题,即:公益和赚钱在本质上的差异,当老实的公益人遇上精明的商人,公益的初衷是否会被扭曲?这一道为公益公司所开的一扇门,最后,是否会变为一道巧门?江惠贞强调,经营事业,有成有败,而且,往往失败比率居高;一心投入公益的人,是否在进入商业丛林后,被现实而残酷的商业手法打击后,反倒浇息原有的热情?鼓励上市柜公司做公益 创造资金活水除公益公司专法的议题外,由赖士葆委员所提修改公司法,规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必须编制社会责任政策及预算一案,也取得三位委员正面回应。

王育敏表示,社会公益的领域十分多元,在立法扶植社会企业之外,要求一般企业善尽社会责任也是其中一环。对此,江惠贞尤表赞同,她认为,由财务公开透明的上市柜公司编列预算做公益,将为许多公益单位创造资金活水,可缓和非营利组织的募款压力。另外,杨玉欣认为,未来也可考虑允许非营利团体投资公益公司,或进一步开放投资一般公司,借此创造稳定收入。(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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