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 「为还恩情」受关说改判法官儿无罪 评议过程曝光

高等法院前法官明哲接受关说改判好友儿子无罪,台北地检署今依枉法裁判起诉高,起诉书并揭露评议过程。(本报资料照片

高等法院前法官高明哲,承审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儿子的肇事逃逸案,因念及2人交情,接受关说判萧子无罪。台北地检署今依枉法裁判起诉高,起诉书揭露本案评议过程,高曾向受命法官解释接受关说的缘由,称「这份恩情不能不还」,希望能获得谅解跟认同。

起诉指出,萧贤纶2008年10月6日肇事逃逸,案经基隆地检署起诉,基隆地院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应捐公库3万元,萧子上诉高院后,承审合议庭审判长高明哲、受命法官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萧仰归与高明哲是好友,为了让儿子未来能担任司法官,因此向高明哲关说,希望判儿子无罪。

2000年1月5日上午开庭前,合议庭一同步行前往法庭途经法官通道时,高明哲向高玉舜表示,这个案子让他很为难,高玉舜当场回复:「没有空间,很难撤销」。

开完庭后,合议庭到高明哲办公室评议,高明哲再度向高玉舜表示,萧仰归有找他求情,企图让高玉舜改变有罪心证,高玉舜强调原审判决写得很仔细,还有现场履勘,改判无罪很困难;高明哲不放弃,称萧仰归与他交情很好,萧贤纶也已与被害人和解,以后要考司法官,「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高玉舜仍不同意改判,表示最多撤销捐公库部分,高明哲见状再度说:「他要的不是这个啦,他要的是无罪判决」,因林洲富未具体表示意见,合议庭未能达共识,高明哲向高玉舜表示可先写判决,其他之后再讨论,然后散会

高明哲想了一想,当天中午先到高玉舜办公室表示:「为了保护妳,妳写不同意见书好了」,但高玉舜仍然写「上诉驳回」判决送交高明哲,高明哲只好说:「不然我写一份无罪判决,看林洲富在哪一篇判决签名」,高玉舜同意后,因林洲富在无罪判决上签名,合议庭最终判萧贤纶无罪。

高明哲另曾向高玉舜说明接受关说缘由,希望取得谅解及认同。高明哲说,萧仰归为这个案件一直忧心不已,萧曾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施以援手,这份恩情不能不还,他们交情深厚,萧贤纶小时候也和他女儿玩在一起,他是看着萧贤纶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