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员被控关说捷运局人事 最高院逆转改判无罪
▲前台北市议员谢明达被控关说捷运局人事,收受包商贿赂案,最高法院改判无罪,(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民进党前台北市议员谢明达,被控向台北市捷运局关说人事,从中收受包商220万元贿款。一审、二审谢明达都被判有罪,三审最高法院认为,全案诉讼超过17年,其他被告也都无罪,无法认定其对价关系,罪证不足,改判无罪。
根据起诉内容,1998年5月起,负责南港线空调、排烟管等标案的长发工程负责人陈国华,向谢明达请托对捷运局东区工程处施压,换掉南港线水电环控第二工务所陈姓主任,改由刘姓副工程司接任。因为不满陈姓主任不愿调高预算。
谢明达接受后,以亲笔信函、当面请托方式,向东工处处长施压、关说。迫于压力,该名陈姓主任自动请辞,处长也拔擢刘男接任,谢明达因此收受陈国华220万元谢款。
检方对谢明达启诉后,一审、二审到更三审都判谢明达有罪,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分别判处5年6个月至10年2个月有期徒刑。不过上诉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全案至今已过17年8个月,同案被告均获无罪,因此难认定陈国华请托谢明达「陈下刘上」人事案的动机与对价关系,又谢明达也强调,220万元仅是借款并非贿款,罪证不足。
虽然更三审不采信陈国华的「借款说」,及针对关说动机的辩词,但陈男已获判无罪确定,法院却依旧认定检方指控的双方有对价关系,违反证据、经验法则,因此自为裁定,改判谢明达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