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枪杀男密友大逆转判无罪 男获刑事补偿112万

高院刑事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某公司负责人陈万庭被起诉因爱上自己员工刘姓男子,不满刘男要求分手,竟在奶茶掺入安非他命等毒品迷昏对方,再持枪射击其太阳穴致死,今年初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判他无罪确定,他声请刑事补偿,台湾高等法院以每日补偿3500元计算,他被押322天,决定补偿112万7000元。可向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提出声请覆审。

检方起诉指控,刘与陈男同性情谊甚密,2014年起即同居一处,然刘另有交往多年梁姓女友,经女友劝说后,有意离开陈男,并预订于2016年3月间迁出与女友同居,陈刘二人关系生变,陈男心有不甘欲杀死对方。

陈男知悉刘有混用多种毒品的习惯,2016年2月28日凌晨他携带枪枝(非法持有枪弹部分判刑3年8确定)及安非他命毒品,与刘一起投宿新北市一家汽车旅馆,刘因混合施用多种毒品,渐陷入重度昏迷之状况。

陈男见状即趁机持枪近距离朝刘的头部左颞太阳穴射击,他假称对方自杀,要求旅馆柜台人员通报救护,刘男送医后死亡。

陈男被控杀人部分,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刑15年,高院二审维持,高院更一审及更二审都改判14年,最高法院撤销后,高院更三审认为,从射击残迹无法判断究竟是死者或陈男持枪枝击发子弹,逆转改判无罪,检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陈提刑事补偿,获赔11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