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揽丧事生意 男子殡仪馆内行刑式枪决对手 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从事殡葬业的郭士颐不满外婆丧事被同业承揽走,一言不合竟朝对方头部开枪,将对方射杀,遭判无期徒刑。(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台南市殡仪馆明德厅去年10月发生枪击命案,从事殡葬业的郭士颐不满外婆丧事竟被外人方姓男子)承揽走,当天约在殡仪馆内谈判,并从腰包拿出手枪方男头部行刑式开枪,事后逃亡高雄被捕,台南地院22日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47岁郭士颐从事殡葬业,他不满外婆过世,后事生意却被来自关庙区的方姓男子承揽走,连灵堂布幔布置工作也不愿让出承包,影响生计,「吃肉连汤都不给喝」,早已心生嫌隙双方去年10月并在殡仪馆内发生口角,相约谈判。

方男并透过朋友郭男询问「何时要来?」,郭男认为遭到挑衅,心生杀意,回家预藏枪枝在腰包内,找王姓男子结伙前往。

王男手持铁器在旁助威,郭男与方男一言不和,持枪朝方头部开1枪射杀,方男送医急救,两个月后仍因中枢神经损伤死亡。

全案经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黄龄慧今年1月侦结,郭嫌涉嫌枪砲、恐吓与杀人共3项罪名,分别起诉,王男亦遭恐吓罪起诉。台南地院经过3个月审理,22日将郭嫌依照枪砲罪判5年2个月、恐吓罪判5个月,杀人罪判无期徒刑。王男依恐吓罪判4个月(可易科罚金),南地院依据刑法第7章第51条解释,宣告重刑为无期徒刑者,不执行他刑,罚金及从刑不再此限。

台南地院刑事庭长林臻娴表示,郭嫌持枪近距离射杀方男头部要害,可见杀意甚坚,犯案意图逃往山区藏匿,因台南市刑大迅速掌握线索,才及时将他逮捕,免于兔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