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可教化」逃死?成效却难保证 4.1%杀人前科恐再犯
▲龚重安判无期。
近年杀人案的判决,许多法官认定有教化可能,因此获判无期徒刑,教育刑的观念越盛,引起社会讨论,教化真的有用嘛?因为根据法务部的资料,2011至2015年间,杀人罪入狱者有2107人,其中87人曾有杀人的前科,也就是说有4.1%的人出来可能再犯,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就曾说,「教化不好再犯,法官负责吗?」
翻开几起重大的杀人案件,张鹤龄毒杀母子3人、男大生烧死前女友、龚重安割喉国小女童、台南汤姆熊案曾文钦割喉小5男童,这些案件都被认定有教化可能,或是符合《刑法》第19条的减刑原则,逃过死刑,但教化怎么衡量?教化成效好吗?狱方其实也很难保证,据法务部统计,过去5年间有将近4.1%的杀人前科者,等于出狱再犯性仍有。
▼曾文钦曾呛,在台湾杀一两人不会判死。
法务部矫正署的教化目的,主要是受刑人入监之后,接受教诲师或是宗教信仰来导正观念,有些甚至安排做技职训练,好让这些人出狱后自谋生路,但成效却很难保证,据《苹果日报》报导,台中地院行政庭长庄深渊表示,「当法官贴着案件呼吸审理后,才能判断被告是否有教化可能,这其中包括犯案动机、和被害人家属的互动等。」
庄深渊也说,「但如果只是根据被告在法庭上痛哭道歉,还有给家属的道歉信或忏悔等,就判断他们有教化可能,就容易引起争议。」另外像是《刑法》第19条,精神障碍者需要做专业鉴定,「不过有些法官会要求专家,针对教化可能做鉴定。」教化或许可以量化,但是否采信,则是法官心证,教育刑看似成趋势,但如何让被害家属和民众信服,似乎又是另一回事。
▼男大生烧死前女友逃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