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元/别闹了,郑捷

最高法院辩生死,打破惯例首传被告郑捷

文/刘北元(前律师

最高法院昨天破例提讯犯下北捷4死血案的凶嫌郑捷进行生死辩,据报载,郑捷发言时,当庭拿起一张纸陈述3点声明,其中第3点引起了网路世界热议

根据媒体报导,郑捷所述第3点为「这是我自己最想讲的。矫正署应该改名惩罚署,里面都在做高劳力智商工作,像做牙签这种事,外面早已由机器代工受刑人只是人形废物,还因工作受伤害,手指变形,出来还被歧视,找不到工作,只好继续偷拐抢骗,监所就是这种(廉价)的加工厂,才会有大寮监狱事件,因为里面是没有未来,没有尊严的世界,但他们的诉求石沈大海。我犯错应受惩罚,可能过几个月就被枪毙,但那些没被判死刑的人,怎么办?」

我发现,网路上有些人觉得郑捷讲的话很中肯,甚至于认为很正确。没错,他在看守所里待好一阵子了,对于监狱的现况自然有他自己的观察与理解,而国内狱政制度及现况确实也不完美,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我个人对于监狱的看法,恐怕与郑捷大不相同。

我们先来谈谈,郑捷所待的环境.有无可能让他对监狱及长刑期人犯心情、甚至于对出狱后更生人的处境有如此「精辟」的理解吧。

看守所里所收容的对象有三种,一是羁押中的被告,二是判决确定刑期为五年以下的轻刑犯,再者便是已经判决定谳的死刑犯。郑捷是诉讼中被羁押的收容人,依规定应该没有下工场作业,在他身边也不会有长刑期的收容人,所以,郑捷对于作业工场的认知以及长刑期收容人的心情,我推测应该不是他自身的经验或观察,而是在看守所中的道听涂说(对于监狱环境一知半解的在押被告,最喜欢到处打听聊八卦)。

至于更生人出狱之后的情况,我更敢大胆的推测,郑捷应该从未接触过出狱的更生人,他最有可能接触到的至多是经常进出看守所的毒品犯,因此,他所谓更生人出狱后「只好继续偷拐抢骗」的说法,不但毫无依据,更是羞辱所有在社会各个角落努力重生的更生人。

▲郑捷手写3声明,批受刑人如「人形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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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捷想借着最高法院生死辩备受媒体瞩目之际,摇身一变成为狱政的改革者,他也许骗得了不清楚监狱状况外行人,但对于曾经经历长期监禁的人而言,他的话语不过是为了哗众取宠罢了。

再者,强制工作是监狱行刑法所规定的刑事政策,我不是刑罚专家,无权去评论强制工作制度的优劣,但我在工场待过数年,从事手提纸袋加工,出狱前两年更是在外役监务农,成日与鸡屎为伍,工作劳累强度更甚于一般监狱。我刚入狱时确实有如郑捷的想法,那是一份「高劳力低智商的工作」、「受刑人只是人形废物」,尤其我过去担任律师,均以工作小时数计酬,我曾经换算过,自己在监狱辛苦工作一个月的工资,不过是我以律师身分工作三分钟的报酬。我难不难过?我痛苦极了。

可是,就是在这么卑微的工作中,让我初入狱的生活有个关注点,不再成日只是沮丧悲伤度日,有助于囚情的稳定,然后慢慢的,灵魂可以安静下来,开始学习低头谦卑,于冷峻无情国法下,反省自己的过去,建立起真实的基督信仰;同时明白应该珍惜与尊重自己的生命,磨掉一切骄傲自大的棱角,使我出狱后懂得珍惜工作机会,人生得以重来。

若从法律制度面来谈,受刑人强制工作所付出的劳动能力对价,除了成为国库的收入外,有相当一部分是拨入犯罪被害人补偿基金,小部分则归受刑人所有。也就是说,由某种形式上而言,受刑人是自己在养活自己,并不全然是国家的负担,而且在服刑期间,受刑人也借由劳动来弥补自己过去的罪衍,让犯罪的被害者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所以,受刑人的劳动在法律上或社会道德层面上是有其意义的,绝非郑捷所言,「受刑人只是人形废物」。

至于受刑人在监狱里面没有未来、没有尊严的状况,我个人以为,长刑期的受刑人与社会脱节过久,不知道出狱能做些什么,这是刑罚制度所造成的副作用,人人皆然,世界皆然,并非台湾独有的狱政怪象,只是如何让长刑期受刑人在服刑中能真正培养出一技之长?即将假释出狱前能让受刑人渐进式地与社会慢慢接轨?出狱后的保护管束与更生保护工作如何能相辅相成,真正做到协助更生人重新建立社会生活?这些工作,台湾的狱政真的还有进步的空间。不过,我很肯定郑捷无法体会这些问题,也不是真心关怀这些严肃的课题。

最后我想要说,人不论活在监狱中或自由世界里,一定要先自重,别人才会尊重你,监狱里头虽然有其特殊的次文化当道,与一般社会上待人接物的准则有些差异性存在,但无论是受刑人与狱方管理阶层间,抑或是受刑人相互间,自我尊重依旧是赢得长官或同学间尊重的关键;更生人出狱后,社会固然大环境对其是不友善的,但愿意真心悔改的,愿意尊重自己的、愿意尊重国家法律的人,社会还是有温暖的。因此,重点不在于是否出狱后会被社会歧视,而是在于自己如何做好人,让别人不再歧视你。郑捷如果不改变心态,纵使他将来没被判死刑,他日还有机会重回社会,我相信他也是生不如死啊。

于此,我想告诉郑捷:你在法庭上,除了认错悔改,再多说一个字都显得刺耳多余了。

●作者刘北元,前律师,原文刊于「刘北元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