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博允涉性骚被诉 检方:抚摸多次、亲嘴1次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象基金会创办人台北市政府顾问许博被控性骚翁姓声乐家,台北地检署5日认定,许博允以手多次抚摸女方身体,并且亲嘴1次,将他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

去年(2012)9月18日,台北市立交响乐团翁姓外聘女声乐家由台北巿议员庆元陪同,在记者会指控许博允于同年8月27日在台北巿安和路Tickle My Fantasy夜店,对她毛手毛脚及强吻;女声乐家在10月11日到北检控告许博允性骚扰。另一方面,许博允否认指控,同年10月到台北地院递状,向女声乐家等人求偿2300多万元,并控告李庆元妨害名誉

台北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调查小组,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完成报告决议许博允「性骚扰事件成立」;而今年2月北检认为此案涉公共利益,李庆元无诽谤故意,对于李被告涉妨害名誉一案,处分不起诉。

检方5日的起诉书指出,去年8月27日晚间,许博允先后在乐团排练处、餐厅和夜店3个地点,与翁姓女声乐家攀谈,趁女方来不及抗拒,即多次以手抚摸手臂后背,并亲吻女方嘴唇,并且趁女方开车到夜店途中,在前座伸手摸女方手臂、肩膀和后背腰侧,认定涉犯《性骚扰防治法》。

得知被起诉后,许博允向媒体表示「非常遗憾」,「整件事就是一群人在说谎,我是君子不怕。」接下来一定会在法院和检方对抗,打官司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