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惩戒案性骚扰不成立 监委亲曝上诉原因

监察委员纪惠容。林伟信摄影

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担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时,与女记者在办公室发生3次性行为,又在脸书公开与她的合照,惩戒法院第一审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但认定他没有性骚扰,监院提上诉,监察委员纪惠容12日出庭表示,本案涉及性骚扰定义与性别议题应妥适处理。

监委纪惠容说,丁允恭身为首长纵处未婚之单身状态同时与数名女子交往,在与前妻订婚、结婚之后,仍同时与数名女子交往,行为不检点事证明确,损害政府之信誉,有予以惩戒之必要,但原判决却认为丁结婚以前同时与数名女子来往难认放荡行为,原判决显有不当。

纪惠容表示,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侵犯他人,后续仍将持续负起维护妇女权益的宪法职责,积极落实妇女人身安全的权益保护,并期待透过本案,呼吁司法机关与惩戒法院重视性别人权并建立值得人民信赖、重视性别平等保障之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