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委会:国外无「热浪假」 仅缩短工时
近日有报导指劳委会有意拟「热浪假」(高温假),劳委会10日出面否认这样的说法,表示有参考国外经验,编撰「高气温劳工热危害预防指引」保障劳工健康,目前仍持续搜集相关资料,并指国外也无「热浪假」,只是缩短工时。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安全卫生处长傅还然表示,为预防劳工在高温下工作中暑,危害身体健康,已有「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规范劳工在室内高温(锅炉房、熔炉、熔融钢铁、玻璃等)工作与休息时间分配。
譬如说,符合「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适用范围下,综合温度热指数最严重情况下工作者,每工作15分钟需休息45分钟;中度情况者,工作30分钟休息30分钟;轻度情况下,工作45分钟,要休息15分钟。若违反相关法令,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
傅还然提醒,雇主应评估劳工的工作环境,采取适当控制机制,施以轮班制、休息制和充足的饮水服务,另有遮荫设备,让劳工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可以休息。
此外,关于媒体报导劳委会正在研拟「热浪假」,劳委会对此否认,并指出美国加州也只有加强预防措施,缩短劳工的工作时间,并没有所谓高温假,不解为何休息的概念会变成放假。
国外放「热浪假」 台湾也跟进?
上海有「高温假」 台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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