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假通报激增 劳委会:12厂2801人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劳委会1日公布最新无薪假通报企业厂数人数,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陈慧玲说,劳委会掌握最新通报统计资料,共12厂家、2801人已达成劳资协议减少工时,但应优先采行有薪休假。

近期因欧债风暴台湾部分企业实施无薪休假,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启动通报机制,在10月18日通函各地方劳政主管机关,通报实施无薪假厂家,于每月1日及16日汇整公布,劳委会31日对外表示,掌握通报厂家数是6家、1380名劳工协议减少工时。

劳委会今天公布最新无薪假通报厂家,至10月31日为止,各地方劳政机关回报数字统计,已有12厂家、共2801名劳工与资方达成协议减少工时,主要业别为光电业和电子科技业别,有1家机械公司竹科中科各1家,南科2家,台南市1家。陈慧玲表示,优先采行有薪休假,等有薪假用完,才开始无薪休假。

陈慧玲说,劳委会虽有掌握劳资达成协议厂家及人数,但各厂家与劳工执行无薪休假时间点不一,因此难掌握确实已在放无薪假的劳工数字。

劳委会主委王如玄31日在立院答询表示,为避免雇主直接资遣员工,才有在劳资双方共识下、月薪不得低于基本工资1万7880元的减少工时、降低工资的因应措施(即俗称的无薪假),这项措施的正面效益可减少劳工因解雇造成的冲击负面效应则担心遭不肖企业滥用。

对于立委的提议,王如玄强调,资方希望劳方共体时艰,劳方也可提出条件,例如劳方也可以「将来获利后资方应回补薪资」当条件,「就是要绑在一起谈」;劳委会也正拟修正「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内容,供劳资协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