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放无薪假 劳委会:获利要回补薪资
劳委会主委王如玄31日指出,企业实施无薪假,劳资双方协议时,劳工可要求将「企业承诺获利时让员工可分红」的具体内容纳入,也可把「将来获利后资方应回补薪资」当成条件。
王如玄31日到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报告无薪假解决方案,证实已有6家企业将实施无薪假。民进党立委黄淑英和陈节如质询时表示,劳委会能否订定企业实施无薪假的审核机制,或让企业承诺获利时可以让员工分红?
王如玄答询表示,为避免雇主直接资遣员工,才有在劳资双方共识下、月薪不得低于基本工资1万7880元的减少工时、降低工资的因应措施(即俗称的无薪假),这项措施的正面效益可减少劳工因解雇造成的冲击,负面效应则担心遭不肖企业滥用。
对于立委的提议,王如玄强调,资方希望劳方共体时艰,劳方也可提出条件,例如劳方也可以「将来获利后资方应回补薪资」当条件,「就是要绑在一起谈」;劳委会也正拟修正「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内容,供劳资协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