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假微幅增加 劳委会:持续追踪后续
劳委会1日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俗称无薪假、无薪休假)累计资料,截至101年2月29日止,通报实施单位共75家,通报人数7446人,实际实施人数7391人,比上一期增加2家,通报人数及实际实施人数都增加了487人。
劳委会表示,本期汇整各县市回报资料,前期73家通报事业单位中,已有7家停止实施无薪假,恢复正常工作;而本期无薪假实施家数及人数均微幅增加,劳委会将持续追踪后续发展,并协同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另外,劳委会连系已通报厂商,协助劳工免费参训提升技能,并依参训时数发训练津贴,截至2月29日止,计有15家劳工参加各职训中心规划办理的训练课程,或事业单位自行办理的内部课程,共1378人参训。劳委会也呼吁,事业单位或劳工可主动与劳委会各职训中心联系参加计划以度过困境。
劳委会强调,「无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词,更不是雇主可以恣为的权利,雇主如果确实因为景气因素影响,需与劳工协商减少工时,仍应遵循劳动基准法及「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相关规范,并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无谓劳资争议。
如果事业单位有违法情事,劳工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各县/市劳工局或社会局/处)或打劳委会专线(0800-085151)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