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骨水杀翁 男大生判无期徒刑
林姓男大生2018年在高雄文化中心这处凉亭与傅姓老翁争场地爆冲突,事后买化骨水泼洒报复,导致老翁当场伤重死亡,高雄地院10日一审判无期徒刑,可上诉。图中人与当事人无关。(袁庭尧摄)
林姓男大学生想要练舞,与80岁傅姓老翁在高雄文化中心凉亭起冲突,愤而泼洒「化骨水」报复,导致傅翁伤重身亡。高雄地院审酌林男因高中时期曾被霸凌而罹患忧郁症,导致情绪控制不佳、犯罪手段激烈残暴,10日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傅翁2名儿子聆判后惊讶林「怎么没有判死刑?」,但对于林被判无期徒刑,表示尚可接受,接下来将提起民事求偿。
判决指出,2018年7月7日上午,就读高雄某私立医学大学的林男在文化中心一处凉亭想练舞,与练太极拳的傅翁起争执,林男因推倒傅翁受伤,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3000元。
林男心生不满,到化工行购买俗称「化骨水」的氢氟酸预谋报复,店家一度警觉询问他购买用途,林男谎称是医学院课程实验用途,顺利购得。
翌日林男到文化中心堵人报复,朝正在练拳的傅翁泼洒化骨水,造成傅翁头、脸及颈部、胸部等处灼伤冒白烟,傅翁忍痛走到100公尺外的人行道倒地伤重不治。林男逞凶时也不慎遭泼洒灼伤自己左大腿,就医时还谎称做实验受伤,住院8天才出院。
合议庭认定,林男手段凶残,不宜轻纵,但考量林男高中时曾被同学霸凌,导致价值观偏差、扭曲,人格敏感、易怒且罹患忧郁症。林男高三时虽经学校辅导仍未能学习调整负面情绪,甚至多次自残想了结生命,是因情绪控制不佳而行凶,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