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国赔】罗智强/ 法院请民进党入瓮「欢迎来占领」
▲台北市警察局被认为在太阳花学运时暴力驱离学生,应赔14人111万多元。(图/ETtoday资料照)
唐朝酷吏周兴告密诬陷数千人,最后他也被人告密。负责审理他的来俊臣假意问他「许多犯人不肯招供,有什么办法让他们招吗?」周兴说:「这个容易,弄一口瓮,在底下烧上火,把犯人放进去,他们就招了。」来俊臣于是就弄一口瓮,在底下烧上火,然后向周兴宣布了对他的控告,说:「那就请周兄入瓮吧。」
这是成语「请君入瓮」的典故,用白话说就是,「出来跑,迟早要还」。民进党给自己挖的瓮,也是族繁不及备载,举其大者,第一个瓮就是公投。在野时,民进党把公投当神主牌,没想到执政后倒行逆施,站在民意的对立面,被10项公投案打了10个巴掌。于是只好把公投法修回鸟笼,把过去的神主牌砸到地上,被所有人看笑话。
第二个瓮,则是「ECFA 10年开放期程」。2010年蔡英文说根据WTO规范,ECFA必须在10年内达到9成开放,否则就必须终止,明年就是期限。以两岸关系坚壁清野的处境,如果蔡英文连任,ECFA会遇到极大的挑战。
第三个瓮,就是太阳花运动的国赔宣判。群众非法占领行政院,警方以强制力排除是天经地义,现在法院判决国赔,意思就是警方做错了,未来群众占领政府机关,警方必须要和颜悦色,小心翼翼,千万不能伤害到群众的一片指甲。可是不要忘了,现在执政的已经是民进党。「国赔」判决一出,等于是民进党政府召告天下,「欢迎来占领」。
台北地院的心证过程也是颇有趣。合议庭承认警方驱离的勤务合法,客观上原告也的确有所损伤,但并没有画面拍摄到原告受伤的过程。也就是说,合议庭是如何可以断定,原告所受的伤势,是因为警察「执法过当」,超过比例原则呢?也很有可能,是警方已经穷尽一切注意义务,仅使用必要程度的强制力,只是因为群众奋力抵抗,而造成受伤。
▲合议庭是如何可以断定,原告所受的伤势,是因为警察「执法过当」,超过比例原则呢?(图/ETtoday资料照)
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主张有利于己之事实者,就其事实有举证之责任」,而合议庭因为「公平原则」,重新调整举证责任的分配,笔者是完全不能认同。因为,要求原告负责举证警方「执法过当」,完全没有不公平。占领行政院当晚,不要说行政院外被媒体摄影机包围,行政院内,也是每位占领者都「人手一机」,手机。
如果警方真的有这么普遍的、执法过当的行为,怎么可能一段影片都没有?台北地院这种不需要证据,「说警察过当就过当」的标准,等于是为未来占领民进党的机关,开了一条康庄大道。多行不义必自毙,民进党一再破坏台湾的民主法治,一定会被民意反噬。
►谁选上都没差 大不了再来一次「太阳花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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