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航警被控护航亲友烟酒入境 二审大逆转获判无罪确定

检方起诉指控,11年前担任航警局保安大队小队长吴候泉、林建清及队员廖志强,护航亲友购买超量免税烟品入境,3人都获判无罪确定(示意图,达志影像)

检方起诉指控,11年前担任航警局保安大队小队长吴候泉、林建清及队员廖志强,护航亲友购买超量免税烟品入境,一审依非主管事务图利将廖判刑2年,其他2人无罪,二审认定检方举证不足,3人都判无罪,检方针对廖志强部分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检方指控,吴在2000年至2013年间,购买免税香烟1207条、免税酒32瓶。另外廖2000年至2012年则是783条免税烟、32瓶免税酒。至于林则是2014年、2015年陪同亲友购买18条免税烟。

检方也查出,吴后泉曾向朋友称,如果有认识的海关人员打招呼通关会比较方便。2011年廖志强陪同某友人入关时,曾遇到海关示意拦查,不过廖向海关示意,海关因此未予查验。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将依非主管事务图利将廖判刑2年,吴及林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当时执勤之海关人员决定放行、不予查验廖的友人之原因,是否确系出于廖志强前开言行,因卷内并无当时执勤海关人员之证述,无从迳予认定廖志强使海关执勤时心理上受有拘束而放心,改判廖无罪,检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