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华航企业工会3会员迁户籍涉妨害投票 更二审判无罪

华航企业工会理事长刘惠宗与2位会员赵刚、朱良骏,5年前迁户口到桃园,投票支持被工会推派参选桃园市长的朱梅雪,被依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罪将3人各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定谳,3人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判决废弃发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决,由高院更二审审理,合议庭今改判3人无罪,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华航企业工会理事长刘惠宗与2位会员赵刚、朱良骏,5年前迁户口到桃园,投票支持被工会推派参选桃园市长的朱梅雪,被依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罪将3人各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定谳,3人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判决废弃发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决,由高院更二审审理,合议庭今改判3人无罪,可上诉。

本案是因华航工会2018年推派工会秘书长朱梅雪,参选桃园市第二届市长选举,工会成员刘惠宗、赵刚及朱良骏遭检方起诉,没有实际居住在桃园市户籍地址,却为使朱梅雪当选桃园市长,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投票。

一审将刘惠宗等3人依妨害投票罪各判刑3月,缓刑2年,二审认定3人多年来上班工作都在桃园市,与桃园市有「人、地之连结关系」,逆转改判无罪,遭撤销后,高院更一审维持一审有罪判决,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刘等3人声请裁判及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并另7件释宪案一起审理后,认定《刑法》146条规定,处罚幽灵人口,符合宪法保障选举权的意旨,判决合宪。

但高院更一审及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决刘等人有罪,宪法法庭认为,没有正确考量宪法保障人民选举权的意旨,未妥为解释适用「虚伪迁徙户籍」的概念,实质影响个案的裁判,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的选举权,判决发回最高法院。但许宗力大法官提不同意见书,认为应发回高院。

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审理后,今天认定刘惠宗等ˇ人罪证不足,改判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