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女控李宗瑞性侵 高院逆转改判无罪

▲一名小模控遭李宗瑞迷奸偷拍,高等法院判决李宗瑞无罪。(图/东森新闻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案,日前高等法院将部分案件判刑确定,李宗瑞被判20年有期徒刑。但在案件起诉后,又有一名女子出面指控李宗瑞对她迷奸性侵、偷拍影片一审李宗瑞被判4年有期徒刑,二审高等法院逆转改判无罪,全案还可上诉。

2012年8月,遭通缉逃亡的李宗瑞在彰化落网,没多久就被台北地检署起诉,涉犯强制性交乘机性交、妨害秘密罪名,求刑共266年,创下司法史上性侵案最高刑度纪录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李宗瑞性侵9人,涉犯乘机性交罪,判处18年6个月有期徒刑,偷拍妨害秘密部分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期22年4个月。二审高等法院认定,遭李宗瑞性侵被害人有14人,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0年,偷拍部分判刑3年2个月定谳。但最高法院将其中9名被害女子部分,发回高等法院重审

剩下5名女子部分,最高法院将李宗瑞依4条乘机性交、1条乘机性交未遂罪,分别判处三个4年10个月、一个4年4个月、一个4年,应执行期20年定谳。

但在案件起诉后,1名女子自称是模特儿出面指控因为偷拍影片外流,才知道自己也成了遭迷奸拍摄的女主角,提告性侵,一审李宗瑞因此被判4年徒刑,但二审高等法院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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