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控性侵 李宗瑞无罪定谳

「富少淫魔」李宗瑞(本报资料照片)

「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偷拍案爆发后,1名小模因偷拍影片被流传,惊觉自己是受害者另行提告,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将李判刑4年,高院勘验影片发现她与李有交谈对话等8项疑点,没有抗拒性交,逆转改判无罪。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昨日驳回,判李无罪确定。

李宗瑞原被控性侵14名女子,去年底最高法院将9人被害部分,发回高院更审,但性侵5名女子因犯行明确,依5个乘机性交罪判刑确定,加上5件偷拍确定判决,合并执行20年徒刑,李目前已入监服刑。

提告小模表示,2011年在夜店与李宗瑞相遇,酒后被李带回住处,她因酒醉昏睡致意识不清,隔天醒来发现全身赤裸,虽察觉有异但因不确定发生何事,仍同意由李送她回家,隔年得知网路流传偷拍影片,才发现被性侵。

李宗瑞偷拍性侵14人,检方侦结起诉后,这名小模才另行提告性侵;偷拍部分则不愿追究。北检依乘机性交罪对李宗瑞另案起诉,台北地院一审认为,李利用被害人酒醉无法反抗加以性交,将他判刑4年。

李不服提上诉,高院重新勘验偷拍光碟,发现该名小模与李接吻,将右手举起环绕李的肩膀;还主动配合调整性交姿势,甚至李问可否「射进去」,女说:「不要」等交谈对话8项疑点,认定无法证明李触犯乘机性交罪,改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三审,最高法院昨日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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