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没走斑马线遭撞求偿1999万 法官「赔偿不是中乐透」判赔1万6

记者林冠吟/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黄姓男子2018年时行经北市复兴南路1段与市民大道3段交叉路口时,遭吴姓女子所驾驶的小客车撞上,造成黄男左侧肢体多处擦挫伤,事后黄男竟狮子开口要求吴女须赔偿她共计1999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更是近1300万元,因为他自认可活到100岁,还有62年余命,因此将剩于年限所需的医疗费用全部包含进去。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吴女仅须赔偿黄男1万6千元。

▲台北一名黄姓男子2018年时发生车祸,竟狮子大开口要求要赔偿他1999万元。(图/PAKUTASO)

黄男所要求的赔偿金额中,光精神抚慰金就达40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更是近1300万元,原因竟是黄男指出家中女性长辈高龄辞世,他也遗传到这样的长寿基因,自认可以活到100岁,还有62年的余命,每年所需医疗费用为13万9056元,乘以62年,再考虑通膨乘以1.5倍,共计1293万2208元,非常合理

除此之外,黄男也认为此次车祸让他无法工作距离他退休还有27年,认为吴女须赔偿他近500万元的损害,其中因他无法工作所以无法储蓄,这期间所累计的利息损失共120万余元也应由吴女来赔偿。

然而更夸张的还在后头,黄男指出自己有在健身的习惯健身房会费以一年999元计算,自己余命还有62年,因此吴女须赔偿他61938元的无法健身费用;期间黄男也表示自己因伤无法洗碗,所以需要购买洗碗机,洗碗机一台约为12800元,两年需要更换一台,他余命还有62年,共需31台,其中还将通膨与电费纳入,共计37万5989元要吴女赔偿。

庭审时吴女则主张,车祸的肇因是黄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行走于行人穿越道的左侧,纵然她有疏失未先礼让行人通行,但黄男也应在这次的车祸中负肇事责任,且吴女当下已支付黄男就医费用,认为其所提出的损害赔偿明显过巨。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黄男所提出损害赔偿的金额,均无法证明与本次车祸有关,且主张之诸多事项皆与车祸没有因果关系,还详列家电、牙膏、可可粉等。

法官强调「损害赔偿不是中乐透」,当权力侵害事故发生时,并非权利受侵害者即得将生活成本全部加诸在权力侵害人身上,因此认定吴女仅须赔偿黄男16000元,而黄男则须支付全部的裁判费用。

母亲节仅此一天超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