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走斑马线却遭撞成重伤 肇事骑士要赔62万

▲男大生遭撞重伤,台中地方法院肇事骑士要赔偿62万余元。(图/记者李忠宪摄)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大学二年级的李同学去年在雾峰区走行人穿越道上,遭一辆机车即使撞伤,导致多处骨折脾脏撕裂伤,还因此休学1年。台中地院审结,刑事部分除依过失伤害罪判何姓机车骑士3月徒刑民事部分也要赔偿62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何姓男子2017年4月14日骑着机车,行经雾峰区柳丰路时,在经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并暂停礼让行人先行结果撞上走在斑马线上,就读大学2年级的李姓男子。李男送医后发现除了左胫骨骨折、左腓骨骨折、左肱骨骨折外,脾脏也有撕裂伤,康复出院后怒告何男过失伤害,法院判3月确定,接着再提民事损害赔偿之诉。李男庭上请求医疗费1万6101元,看护费每日2000元计,请求6万元;救护车及往返医院治疗之交通费支出1万元,复健费2万元,营养品支出2万元,日后取出钢钉约5万元。另外,事发时他是大学2年级学生并已注册,因事故发生致休学1年,原先已缴纳学费仅退回部分,损失4万6866元(已缴学费6万9500元扣除退款2万2634元),加上100万精神慰抚金。总计求偿128万2967元。

承审法官认为,李男交通费有单据仅4800元,购买辅具及自行购买医疗用品2144元,注册费损失之损害4万6866元等得请求。至于复健费2万元,营养品支出2万元,日后取出钢钉约5万元并没有收据,日后也有健保给付,不应允许。精神慰抚金降为50万元为适当,合计侵权行为请求被告给付62万9586元,其余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