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人跟监新光公主遭求偿6千万 华南王子判赔35万
▲吴欣盈不满林知延找人跟监他,怒提告并求偿6千万。(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新光金董事长吴东进长女、新光人寿副总吴欣盈与华南金第三代长子林知延婚姻触礁后,不满林找征信社人员跟监,还在她的座车偷装GPS卫星定位,除控告林涉犯妨害秘密,也对林的律师刘宗欣提告并求偿6千万元,刑事部分林知延、刘宗欣等人全数无罪。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判,刘与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应连带给付35万,可上诉。
吴欣盈2013年9月怀疑遭人跟踪偷拍,检查个人座车后发现竟被安装GPS追踪器,气得怒告林知延,台北地检署2014年依妨害秘密、违反个资法罪,起诉林知延、律师刘宗欣和2名征信业者,另外吴也对出主意的林知延委任律师刘宗欣提告,求偿精神损害赔偿6000万元。
吴女律师先前曾主张,刘宗欣雇用征信业者跟监,并在车上装GPS,侵害吴欣盈隐私,导致其受有精神疾病,甚至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眠,新光医院也诊断吴女患有精神疾病。不过,刘宗欣委任律师则反驳,当时林知延知悉吴的司机开车太快,发现司机有吸毒前科,因此委托刘男找征信社跟随、保护吴,更何况司机出勤后都会回报行程,何来的刺探隐私?且双方签订的合约也明确写下「保护吴欣盈」。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与妨害秘密罪构成要件不同,GPS不具有录音功能,本案车辆「车内活动」部分,不具有窃录的问题,该车辆为大永公司所有,并非专属供吴欣盈所有,且吴欣盈在该车被装设GPS前就怀疑被人跟踪,甚至还请新光保全公司人员安装反跟监器材,法官认定,吴欣盈并没有隐藏行踪的意思,不构成妨害秘密要件,因此判林知延等人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