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驾驶遭持刀抢劫「失控撞死路人」被求偿867万 法官只判抢匪要赔
女驾驶遭持刀行抢后, 车辆撞死人遭求偿867万元
刘姓男子2020年持刀强盗开轿车的郭姓女子,车辆失控撞死陈姓妇人,陈的家属提求偿诉讼,主张郭女吓到自踩油门汽车暴冲酿祸,须连带赔偿867万多元,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当时郭女有何踩踏油门之行为,维持一审认定,判决刘男须单独赔偿329万多元。可上诉。
死者家属提起求偿诉讼主张,2020年6月19日下午4点多,郭姓女子开车怠速停放于新北市芦洲区复兴路边红线区,刘姓男子持刀闯入副驾驶座夺取财物,郭女与刘男发生拉扯,刘男手持之刀子于拉扯中掉落在副驾驶座,郭女惊慌踩踏油门。
刘男见状乃双手握住方向盘,操控车辆逆向高速行驶,撞击顺向骑乘自行车之陈姓妇人,陈人车倒地,送医后2020年8月24日不治死亡,陈的家属主张,郭女踩踏油门与刘男转动方向盘操控车辆撞击陈致死,已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须连带赔偿。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只判决刘男须单独赔偿陈的家属329万1150元,家属不服提上诉,高院二审认为,刘男供称有伸脚跨到郭女驾驶座,且依行车纪录器勘验笔录所示,郭女在车辆逆向行驶时高喊「煞车」及「救命」,无法证明郭女有何踩踏油门之行为,不须连带赔偿,维持一审认定,判决刘男须赔329万多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