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千万天珠32刀劫杀合伙人改判免死 法官:未达极度残虐

2恶煞抢千万天珠劫杀合伙人判死刑,二审大逆转改判无期。(中时资料库)

男子黄焌柚与张姓珠宝商合伙做天珠生意,黄男除将「天地眼中眼」天珠出售后将所得占为己有,还找友人李政达等人佯购天珠,将张男诱骗出来后刺杀32刀致死,再抢走价值千万元的14颗天珠。一审强盗杀人罪判黄男、李男死刑。黄、李2人不服上诉,台中分院审理后认定,2人仍有教化迁善可能,改判黄焌柚、李政达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

另5名同伙一审分判无期至4月不等徒刑,经上诉后维持原判决。

二审合议庭审酌,黄、李两嫌犯案具有相当程度计划性意图夺取被害人的天珠,犯罪手法虽残暴,尚未达于极度残虐、执拗程度,并考量黄、李前科家庭状况尚属正常,无从认其等系穷凶极恶之徒或有暴力犯罪习惯,若施以最长期监禁、教化,尚非全无教化迁善可能。因此改判黄、李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根据一审判决书指出,40岁黄男在2018年4月间,将合伙共有的「天地眼中眼」天珠出售,得款人民币38万元也被归为己有。张男追讨「天地眼中眼」未果,并在得知被变卖后心生不满,对外宣称他才是「天地眼中眼」所有人,两人产生嫌隙

黄男因涉《银行法》案在法院审理,需筹措律师费,2019年11月初找上有债务在身的26岁友人李政达谋议杀害张男、抢夺天珠。李政达找来邱姓友人,再以3万元代价辗转找来李之楷洪姓男子及蔡信佑等加入。李男等人多次到张男住处附近埋伏,后以购买天珠为由,将张男诱骗到茶馆停车场见面

同年11月25日,李政达、李之楷及蔡信佑等3人抵约定停车场,见张男到场,李之楷即向前追殴,并与蔡信佑抓住张男双手,由李政达持折叠刀刺杀张男头颈部32刀,抢走所携带价值1042万元的14颗天珠,并将倒地不支的张男扛上车,载去埋尸。

警方获报后循线雾峰山区逮捕李男等3人,并将张男送医急救,但仍伤重不治。警方循线逮捕黄男,但黄男否认主使犯案,还辩称「一切都是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