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独生留美硕士女逆伦打死老母还求轻判 二审判16年

记者罗志华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具有留美硕士学位的林姓女子,去年3月间因找不到3份诉状,怀疑73岁母亲拿走诉状,便以钝器殴打并猛掐母亲颈部,杀害母亲。一审认定她有思觉失调症,判刑18年。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开庭时,林女不断请求法院轻判「9年」就好,全案于30日宣判,高院将她判刑16年。

▲打死母亲的林姓女子,二审请求轻判。(图/记者吴铭峰摄)

本案被告林姓女子(43岁)为家中独生女父亲室内设计师,母亲经商有成,家中在天母购有数处房产。林女虽然具有留美硕士学位,但婚姻工作均不顺利,最后离婚收场案发前已经失业多时、在家啃老。林女父母淡水买屋,父亲过世后,林女因常与自来水、瓦斯、电信公司诉讼,母亲要她搬回天母同住。林女虽与母亲同住,但2人间冲突不断。

案发于去年3月1日,林女遍寻不着住处内的3份书状,怀疑母亲擅自取走;另外母亲在主卧室内的果酱玻璃罐内放了4张百元钞,林女更怀疑母亲诅咒她去死。因此林女打电话给母亲,痛骂「妳要是不把诉状交出来,妳回家我会拿把刀把妳给杀了!」母亲下午回家后,2人爆发激烈口角,最后林女更对母亲施暴,扯发、推拉,最后拿出不明钝器狂殴母亲,母亲因肋骨胸骨骨折内脏破裂而死亡。

林女一直到晚间10点半才报案谎称母亲被2名陌生男子搀扶回家后,就呼吸心跳全无。但检方侦查后认定林女企图误导侦办,依杀害直系亲属罪嫌起诉。一审法院审理时,林女否认犯罪,反称母亲有轻生念头;一审法院虽认定她有思觉失调症,但行为时并未因精神疾病影响其辨识行为违法能力,依照「家暴伤害致死罪」判刑18年。

案经上诉,高院8月间最后一次开庭时,林女仍否认犯案,辩称没有杀害母亲的故意,请求法院轻判「9年」就好。但家属委任律师主张,林女犯案后还记得到精舍、去倒垃圾,似乎没有发生意外,冷血至极,甚至还向其他家属询问母亲遗产事情,让家属无法接受,建请法院切勿轻判。

全案于30日宣判,高院改认定林真具有杀害母亲的故意,因此认定她犯下刑度更重的「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依法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考量她受到精神疾病影响,高院因此减刑,改将她判刑16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