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雨天时速50公里打滑自摔...害货车运将差点被关

台中地院司法大厦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市一名黄姓司机沙鹿区镇南路右转时,导致后方江姓骑士打滑而摔伤,自认无肇责离去,却被对方提告肇事逃逸罪,一审判有期徒刑7个月;但台中高分院发现,江女货车开始转弯后以时速50公里骑进路口,认为她是紧急煞车后打滑自摔,确实与黄男无关,改判无罪。

据判决指出,事发当时天雨路滑,江女以非慢速状态骑进路口,见前方货车右转才紧急煞车,结果打滑自摔,导致左脚脚踝擦挫伤,见对方直接逃逸,怒告过失伤害罪,黄男因此被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法办;黄虽愿赔偿和解,仍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他委屈表示,当时有透过后照镜看到江女倒地,以为跟自己无关,才会直接离开。

台中地院一审认定,只要是交通事故发生时,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凡参与事故得当事人都应下车协助,以避免伤亡扩大,黄男明知后方有人倒地,驾车离开现场,弃被害人生命身体危难于不顾,不仅使肇事责任认定困难,严重可能使伤者丧命,据此判7月徒刑。

黄男自认委屈上诉二审,重申「我一直有打方向灯,就是要让后面知道我要右转,而且车速又不快,被害人应该是天雨路滑才自摔,跟我无关」。经台中高分院调阅监视画面发现,黄男在转弯前确实有打方向灯并减速;直到货车开始转弯,林女才以每小时50公里的车速骑进路口,紧急煞车后失控倒地,并未与小货车发生碰撞。法官认为无任何客观的具体事证可证实黄男肇事逃逸,将原判撤销、改判无罪,检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