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移工骑电动单车到夜市偷充电遭求偿6万 法官判赔2元

6名印尼籍移工骑电动单车经过高雄凯旋夜市发现没电,竟偷用夜市插座充电,夜市管理员发现后怒告窃盗并求偿6万元。高雄地院审酌6人仅使用1度多的电,最后仅判赔2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非当事人车辆)

6名印尼籍移工骑电动单车经过高雄凯旋夜市发现没电,竟偷用夜市插座充电,夜市管理员发现后怒告窃盗并求偿6万元。高雄地院审酌6人仅使用1度多的电,最后仅判赔2元,可上诉。

2021年12月26日中午12点多,印尼籍移工AIPIK、RASTO、SAKRONI、RIDIN、MARTONO、MUHAMMAD ABDUL AJIS 6人骑乘电动自行车经过凯旋夜市,因电力不足,发现现场有插座,竟拿出充电器、偷偷充电30分钟至1小时不等,被许姓管理员发现,当场报警逮人,同时对6人提告求偿6万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艾比等人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们坦承犯行,态度尚可,窃电时间仅约半小时至1小时,价值微薄,依窃盗罪各判6人罚金3000元,可易服劳役,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法官认无驱逐出境之必要。

民事部分,高雄简易庭认为,6人连续充电1小时所消耗的电量约为1度,当时的流动电费为每度1.39元,从他们充电时间、充电器210瓦特的规格来计算,夜市被窃电的损失仅2元,最后判6人仅须赔偿2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