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茄冬树遭台电外包商锯断求偿百万 法官这样判

经营园艺农场的黄姓男子,不满台电包商以自家种植的珍木触碰电线为由,迳自锯断树冠及树枝,气得提告求偿,屏东法官审酌后一审判决施工业者须赔偿20万元。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经营园艺农场的黄姓男子,不满台电包商以自家种植的珍木触碰电线为由,迳自锯断树冠及树枝,让他瞬间损失超过140万元,气得一状告上法院并求偿损失,法官审酌后一审判决施工业者须赔偿20万元。可上诉。

黄男表示,农场栽种的2株茄冬树,是7、8年前连同另1株,共3株以50万元价格购入,树龄已3、40年之久;但在2022年3月28日竟遭台电及外包商以树木触碰电线为由,锯断树冠及树枝,造成丧失价值。

男子说,纵使树木事后再长出新树冠,也不可能如原先完整及漂亮,并否认树木已触碰电线而有修剪必要,纵使已触碰电线,未有特别危险或预防非常灾害情形,对方于修剪树木前,应事先通知他修剪,但在竟未为之,导致树木树形遭破坏。

加上被修剪的树木已以120万元卖给他人,对方已支付20万元定金,此次修剪导致无法依约交付,除需退还20万元定金外,尚要赔偿20万元违约金,共计损失140万元。加上提起刑事毁损告诉的5万元律师费用,因此请求赔偿145万元。

台电回应,当时员工于现场巡查时发现,树木有包覆及触碰台电电线,且有烧灼痕迹,已影响供电安全而有修剪必要,因此通知承包商派员修剪。

承审法官认为,树木纵使有妨碍线路之虞,仍应在修剪前通知树木主人,要求于一定期间内自行修剪,如期届满后仍不动作,才可迳行修剪。

虽然事后无法将树木以120万元售出,但树冠长出后树形为何?交易价值又为何?黄男无从加以证明,参酌黄男为专业培育、种植树木之人,纵使树木树冠遭修剪,如将来细心照顾非不得回复修剪前样态,因此要求包商赔偿20万元违约金额较为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