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控前夫硬上2次怒求偿100万 法官这样判

一名女子离婚后1年,打官司指控前夫强制性交她2次,她身心崩溃,前夫须赔偿她100万元精神慰抚金(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女子离婚后1年,打官司指控前夫强制性交她2次,她身心崩溃,前夫须赔偿她100万元精神慰抚金,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认定她在事发后未即行验伤或留下任何遭强制性交或有反抗之相关事证,再加上没有其他证据,判决驳回她的请求确定。

她提起民事求偿诉讼主张,与前夫在2007月30日结婚,后来2名子女出生,但因小孩管教逐渐出现问题,2013年间起问题愈趋激烈,她为了未成年子女与她母亲而继续留于家中,至2020年底,她多次向前夫表明希望离婚之意。

她指控,前夫在2021年2月间深夜,趁未成年子女于房间熟睡之际,进入她房间威胁违反她意愿强制性交1次,他以相同方式在同年3月间再强制性交她1次,2021年4月26日2人离婚,她指控对方强制性交2次致她身心严重崩溃失衡,请求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台北地院一审及高院二审认为,她主张在2021年2、3月间遭性交2次,但竟没有在事发后即行验伤,或留下遭强制性交或有反抗之相关事证,也未报警或寻求何途径求助,与一般常情有违,再加上没有其他证据,判决驳回她的请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