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确诊怪网咖未落实防疫求偿15万元 法官这样判

确诊新冠肺炎怪网咖未落实防疫求偿15万元,法官这样判(示意图,达志影像)

张姓男子去年确诊新冠肺炎,他提求偿诉讼主张,他曾经去过1家网咖店,该网咖店没有落实客人佩戴口罩并禁烟,导致他确诊,他提告求偿15万元。台北地院认定,无法证明张男确诊与网咖店有关,判决驳回他的请求确定。

张姓男子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去年4月25日至同年6月4日期间他前往一家网咖店,当时正逢全国COVID-19疫情严峻,每日持续破数万确诊病例,而网咖属「禁烟场所」,并贴有禁烟标示,世界卫生组织(WHO)亦发布二手烟会增加COVID-19确诊病例。

张男说,该网咖未遵守防疫规定,放任确诊者未戴口罩、出现感冒症状者,于禁烟场所透过「二手烟害」严重扩散传播病毒,他数度向店家及相关单位反映却从未改善,致他进出网咖因二手烟而遭感染COVID-19,进而产生确诊后遗症。

张表示,网咖店侵害他的健康权,致他须固定长期回诊,受有薪资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9万元、后续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和其他支出1万元,共计15万元之损害,网咖店须赔偿损失,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他的请求。

张提上诉后,北院二审认为,张男无法证明其确系于前往网咖消费时因飞沫或接触COVID-19病毒而遭受感染,难认他确诊与网咖店有何相当因果关系存在,判决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