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酒驾电动单车遭废聘 判撤销

泰国移工阿皮才」酒驾电动自行车被判刑,遭劳动部废聘遣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原处分不符比例原则,判决撤销。(黄捷摄)

科技公司担任作业员的泰国籍移工阿皮才(译名),去年因酒驾电动自行车被判刑2月,遭劳动部废止聘雇许可,不准在台工作。雇主及阿皮才提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劳动部废聘遣返不符比例原则,判决撤销,可上诉。

劳动部表示,酒驾零容忍不分国籍,移工若违法情节重大,依法可废聘;即便判决撤销,对类似个案都将上诉。

据统计,2018年移工酒驾800多件,去年更高达1000多件,若不慎撞伤国人,还有复杂的赔偿争议,将加强宣导

阿皮才去年5月30日起受雇于某科技公司,许可期间1年半,同年10月1日酒后骑着电动自行车遇警拦查,酒测值0.33毫克超标,遭新北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刑2月,并科罚金1万元。劳动部依《就业服务法》,废止聘雇许可,阿皮才及雇主提起诉愿遭驳回,进而提起行政诉讼。

阿皮才及雇主主张,劳动部的处分违反比例原则。劳动部抗辩表示,立法政策以严刑吓阻酒驾,即使未造成损害,也有刑责,显见酒驾对用路危害甚大,废聘遣返是为维护社会安全。

北高行认为,阿皮才未涉其他违法案件,工作技术可独当一面,并且受公司倚重,与同事相处融洽,素行良好;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电动自行车不须挂牌、免戴安全帽、免考照即可上路,危害程度显然较小。

北高行指出,阿皮才酒测仅超标0.08毫克,且未肇事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可期待有矫正效果,劳动部未视情节轻重的处分,确违反比例原则,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