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想在车上休息?男发动引擎、脚踩煞车算酒驾遭判刑

▲车发动、脚踩煞车未起步,同等酒驾恐遭判刑。(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今年3月间,因和友人在热炒店饮酒聚餐,结束后坐进自己的小货车,并发动打开空调休息。不久后警方获报前来查缉,发现他酒测值0.47,但他认为自己没有酒驾。新北地院合议庭日前判决,徐男确实有喝酒,又坐在已经发动的小货车驾驶座上,脚还踩着煞车踏板,属于驾驶行为,因此判他2个月徒刑,并科罚金1万元。

判决书指出,今年3月徐男在快炒店喝完酒,回到自己的小货车休息,但车子违规停在路边隔天上午警方获报到场取缔,发现他脚踩刹车、准备驶离,因此将其拦停,测得酒测值0.47毫克。

后来徐男被判刑2个月,他提出上诉,并表示自己当天晚间酒后,回到小货车上休息,隔天醒来后觉得闷,因此想开空调继续休息,才会坐在车内,转动钥匙发动引擎,并脚踩煞车,但未起步,警方即前来取缔,当时虽然有发动车子但没有驶离的意思

但合议庭认为,徐男一度向警方坦承自己想开车回八里的住处,后来又翻供,且他坐在引擎已发动的小货车驾驶座,脚还踩在煞车上,已算「控制动力交通工具」,是可立即行驶车辆离去的状态,认定他对交通安全有危害,仍维持原判决判处2个月徒刑,并科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