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后骑电动自行车遭法办 抱怨:没有车牌也算酒驾!

地方中心金门报导

金门县一名王姓男子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遭警方拦检,酒测值达0.75,讯后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金门地检署侦办。王男抱怨说:「电动自行车没有车牌,怎么会有酒驾?」

王姓男子在4月22日晚间,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返家途中行经民生路段时,遇警方拦检,警方发现王男骑车摇摇晃晃,施以酒测后,酒测值达0.75,明显超标,讯后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王男向警方抱怨说:「电动自行车没有车牌,怎么会有酒驾?」

警方只好向王男解释说,电动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属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9条所指慢车,无需牌照时速在25公里以下,虽然没规定要戴安全帽,也无强制险,但如酒后驾车或酒后肇事,一样移送法办。

▼ 金门县一名王姓男子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讯后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金门地检署侦办。(图/东森新闻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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