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命中右眼刺瞎 保险公司免赔

萧姓男子两眼相隔8年都意外失明。(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萧姓男子的左眼被电线刺伤失明,获得约3千万元的理赔金额,6年前右眼玻璃碎片刺伤也失明,保险公司这次拒绝理赔,最高法院今天(6日)判萧男败诉,保险公司免赔,全案定谳。

民国88年(1999),萧姓男子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额2000万元的伤害险,89年(2000)在广州时左眼遭电线刺伤失明,获理赔约3千万元。到了民国97年(2008),萧男声称广东酒店泡澡,不慎摔跤跌打落玻璃杯,右眼被碎片刺伤,回台就医治疗,右眼仍不幸失明,便向保险公司索讨1760万元理赔。

保险公司则拒绝理赔,认为萧男2次意外受伤,都发生在大陆,而且「精准命中眼球」,更事先向7家保险公司投保,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极低。最高法院审理认为,萧男陈述事故的发生,背离经验法则,加上当时他独处,无法证明是因意外造成右眼失明,因此判决保险公司不须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