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发生事故意外险赔不赔? 保险公司回应了

▲前消费者金融评议中心主委卓俊雄表示,若施疫苗不幸死亡可申请意外险理赔。(图/镜周刊提供)

图、文/镜周刊

日前国内出现首例接种AZ疫苗后发生「血栓血小板低下症候群」的案例,该个案是30多岁男性,为了救命自费打了70万元的免疫球蛋白,吓得不少民众认为打疫苗前得先买保险

根据统计,自4月17日富邦产险安达产险2家业者开卖疫苗险以来,截至5月底已热销30.9万张,6月之后包括兆丰产险、和泰产险也推出商品加入疫苗险战场

保险专家刘凤和表示,疫苗险的保障是住院、加护病房,目前各家商品各有特色,有的甚至还有身故保障。在民众投保疫苗险的风潮下,刘凤和指出,「很多人都忽略了,如果打疫苗导致失能或身故,其实意外险可能也可以理赔喔!」

因为意外险的理赔要件,通说见解认为须符合三条件:一是外来性,也就是事故的发生是外在情境下所造成的,而不是被保险人的内在原因疾病状况所导致的;二是突发性,是短暂发生、让人措手不及的;三是不可预见性(非自愿性),事故不是被保险人可预见或故意所致。

实际询问保险业者,如果民众有投保意外险,且施打防疫疫苗后导致失能或身故,符不符合申请理赔的资格

国泰人寿回复:「不符合」,理由是所有药物都必须经主管机关审查核准才能上市,而依药事法规定,药物皆须记载「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项」,也就是说不良反应并不是不可预期的,只是发生的机率在主管机关的容忍范围内。另一家台湾人寿则表示,因为疫苗才刚开始施打,相关讯息资讯尚在了解中,无法回复。

相较保险公司的保守说法,熟悉保险法的前消费者金融评议中心主委、东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卓俊雄则认为应该赔,「打疫苗应该会死亡吗?当然是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楣才去打,它符合不可预期。」他强调,「可能」产生副作用,不表示打了「一定」会有副作用,除非保单载明疫苗副作用除外不保,不然就是要赔。

过去药物过敏也发生过数件保户跟保险公司打官司的判例,到底是因药物过敏导致失能或死亡,还是其他疾病内在因素所导致,通常若出现争议就要靠举证,由法院裁决。早期意外险的举证责任在保户、受益人身上,近来法院也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针对不赔的理由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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