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跌倒出血竟非意外 专家也同意保险公司拒赔
▲孕妇。(图/CFP)
有位高龄孕妇打扫阳台不慎跌倒导致出血,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险理赔却遭拒绝,改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申诉,最后也因其主张的「怀孕合并子宫早期收缩」安胎及手术,难认定与意外伤害有关,无法同意理赔。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表示,保户因为跌倒造成早期宫缩,最后接受环扎手术,究竟属不属于条款所约定之给付范围,经检示其就诊病历是因为「怀孕合并子宫早期收缩及子宫颈闭锁不全」住院安胎治疗,后进行子宫颈环扎手术。
根据医院急诊病历记载,保户只有说当日上午开始有咖啡色阴道分泌物出现,妇产科医师诊察时发现子宫并无明显收缩,胎心音正常,子宫颈紧闭,虽怀疑有迫切性早产迹象,但仍只给予口服安胎药回家,因此排除先天性子宫颈闭锁不全之可能,直到又再度急诊入院时,才发现有不规则子宫收缩合并子宫颈缩短,因而安排住院安胎。
再者,相关病历并无因「意外跌倒」导致需入院治疗之记载,无法符合因意外伤害所致之流产、导致流产事实之先兆性流产,也无除外责任条款之例外之情形,故无法就此状况给付医疗保险金。
评议中心委员们强调,该案件属个案判断,仅供参考,非能适用做为其他保户的拒赔依据。
医疗保险附约约定-被保险人因下列各款所致住院及诊疗,本公司不负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其中的第5:怀孕、堕胎、流产或分娩。
但可理赔事项:
因子宫外孕、葡萄胎、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产后大出血、子痫前兆症、子痫症、怀孕毒血症之住院治疗以及因意外伤害所致之流产、导致流产事实之先兆性流产、怀孕期间所发生之治疗性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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