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本月实施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至20万

征求意见近两个月后,事关数亿车主车险综合改革正式方案靴子落地。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银保监会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大幅提高了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同时,《指导意见》还拓展了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机动车示范产品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并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至1000万元档次。

此外,《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在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给财险行业带来“地震”。“从对行业影响来看,车均保费会有比较明显的下降,公司中性地估计大概有20%多的下降。”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表示,从长远来看,市场化品牌价值定价能力成本优势、服务能力越来越重要,市场化改革将利好风险定价能力强、渠道管控能力强、服务能力强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向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