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车险法规修正 去医院交通费限额2万

保险局副局长琼华。(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汽机车族注意!保险局将修正强制汽车责任险法规,其中在伤害医疗费用给付中,特别明订「往返门诊费用」加上「转诊或出院交通费」,两者相加以台币2万元为限,修正后法规预计7月发布后即实施。

据保险局统计,今年3月底全台汽机车强制责任险投保率83.63%,比起去年底投保率80.26%增长。保险局副局长施琼华表示,在新修正的强制汽车责任险法规中,明确规范民众若直接到保险公司买、或是经由保险公司网路投保,因为没有经过业务员服务,必须要给予优惠保费。而若保户是透过保经保代的网路投保,也必须给予保费优惠,但不得高于保险人给予要保人的优惠。

理赔部分原本的医疗给付标准第2条条文易让人误解为「往返门诊费」上限是2万元,但「转诊或出院交通费」未订上限。新条文将修正为「接送费用以台币2万元为限」,而当中的接送费用包含「往返门诊费」跟「转诊或出院交通费」,两者相加以台币2万元为限。

强制汽车责任险是一年一约,保险局也提醒,被保险人若在保单到期前3个月有违规肇事,或是酒后驾车纪录,都会在下一年的保费中反映。以酒驾来说,自用的小客车平均每年车险保费为1700元,但若前一年有过一次酒驾纪录,隔年要续保时,除了保费1700元,还会再加收2100元的「惩罚费」,当年保费就是3800元。若二度酒驾被抓,惩罚费就会加倍到4200元,按照次数累计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