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检举新制4/30上路 限危险驾驶等46项违规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检举新制,明订46项民众可检举的交通违规项目,包括危险驾驶、闯红灯、违规停车、未礼让行人等46项。(本报资料照)

去年底公布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明订46项民众可检举的交通违规项目,交通部核定今年4月30日实施。交通部今天说,主要是限危险驾驶及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行为。

交通部发布新闻稿,为避免恶意检举泛滥,建议民众可检举的交通违规,动态违规,限缩以对交通安全危害性较高,且警察不易实施稽查取缔的41项违规态样;静态违规,限缩于路口、公车招呼站、消防车出入口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与秩序的5项违规。

另新的规定,民众检举同一违规行为未逾6分钟及行驶未经过一个路口以上,仅能合并举发1次。

41项动态违规中,很多是危险及不当驾驶行为,例如蛇行、逼车、交叉路口闯红灯、闯平交道、手持行动电话开车、未戴安全帽、边抽烟边驾驶等。

5项静态违规,主要是在路口、公车招呼站、消防车出口及入口,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与秩序的违规停车。

交通部说,不在列举项目的交通违规,民众仍可透过拨打110请员警到场处理,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