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魔人哭哭!检举交通违规限缩46项 6分钟内不得重复举发

立法院初审通过《道安处罚条例》修正草案,民众检举交通违规限缩危险驾驶、闯红灯、违规停车、未礼让行人等46项。(本报资料照)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案件年年增加,去年逼近600万件,让警方疲于奔命,更出现许多检举魔人引发民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初审通过《道安处罚条例》修正草案,民众检举交通违规限缩46项,且6分钟内或未经一个路口以上,只能检举一次,违规超过7天没举发则不算数。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2016年民众检举案件为153万7000多件,到2020年已达598万6000多件,案件量增加将近4倍,其中有440万件成立。

警政署分析,440万件里面,静态停车违规就占223万件,比例将近5成,很大一部分是行车纪录器沿路拍摄后,民众一一撷取画面检举。警方认为,民众检举应限缩在真的会影响交通的静态违规停车行为,例如路口、公车站、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占用身障者停车位、并排停车等。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近年智慧型手机普及,民众检举成为常态,也出现民众针对性的跟拍或恶意报复,影响到警方正常工作,行政院也很重视此议题,经各方讨论决议,民众检举可以保留,同时要改善制度。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明订民众检举同一辆汽车2个以上同一违规行为,其违规时间相隔未逾6分钟及行驶未经过1个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以举发一次为限。此外,行为终了日起逾7日之检举,不予举发。

民众可检举项目分为静态及动态违规,静态违规包括「交岔路口、公车站10公尺内、消防车出入口5公尺内违规临时停车」、「违规并排临时停车」、「交岔路口、公车站10公尺内、消防车出入口5公尺内违规停车」、「占用身障停车格」、「违规并排停车」。

可检举动态违规违规则有「载货渗漏、飞散、脱落、掉落」、「未戴安全帽」、「手持行动电话」、「点燃香烟驾驶」,在高快速公路上「未保持安全距离」、「未依规定使用车道」、「未依规定变换车道」、「违规超车、回车、倒车、逆向行驶」、「未依规定使用路肩」、「装载货物未覆盖捆扎」、「未依标志标线号志行车」、「行驶禁行路段」、「连续按鸣喇叭、变换灯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车让道」、「向车外丢弃物品」、「车轮、轮胎胶皮或机件脱落」。

「人员、车辆、动力机械违规进入高快速公路」、「重机驶上国道」、「不依规定使用灯光」、「危险驾驶、蛇行」、「迫近、骤然变换车道」、「于车道骤然减速、煞车或暂停」、「按车以上竞驶竞技」、「车辆不礼让行人」、「车辆不礼让视觉功能障碍者」、「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驶入来车道」、「多车道未依规定驾车」、「行驶人行道」、「机车不依规定车道行驶」、「占用自行车专用道」、「未依规定避让」、「违规超车」、「不依标志标线号志转弯」、「多车道转弯未依规定」、「设有快慢车道分隔岛转弯未依规定」、「直行车占用转弯专用车道」、「违规回车」、「闯红灯」、「违规行驶铁路平交道」等。